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事宜
※適用對象:民國94年以後出生有服役義務之學生(以下簡稱就學役男)
※依據: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
※相關彈性修業措施:
1.就學役男因服兵役申請休學者,服役休學期間不計入休學年限,且休學期間不納入修業年限。
2.就學役男每學期修習之最高學分數得不受本校選課辦法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限制。
3.就學役男暑期選課得不受每期9學分之上限規定。
4.就學役男因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本校選課需向外校校際選課,其校際選課學分數不受不得超過該學期在本校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之限制。
5.學士班就學役男申請就學期間服役者,修足應修之科目與學分數成績及格,且符合本校及各學系另訂之各項畢業標準,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6.其他(請務必先向所屬學系、開課單位或教務處洽詢需協助事項)
※申請時間:每學期第一階段選課前一週至開學後兩週內。
※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113年8月19日至113年9月20日。
※申請方式:檢具本校彈性修業申請書,送各單位審核。
※注意事項:彈性修業申請表僅適用當學期,之後學期仍有彈性修業需求,應依前項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教育部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