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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所學生學術倫理專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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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學生修習 |
一、依據本校「學術倫理自律規範及管理實施要點」規定:「107 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博士研究生(含碩士在職專班)須於申請論文考試前,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自我學習,並通過總測驗取得 6 小時(含)以上之修課證明。」 二、依本校「日間學制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實施要點」規定,申請博、碩士學位考試應檢附「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6 小時(含)以上修課證明,始得申請碩博士學位考試。 ※補充說明: 學術倫理課程之修課時數【必修18單元,6小時】為學位考試申請時必須符合的資格條件之一,同學可在修業期限內之任何時間自行上網修課並完成線上總測驗;惟最遲需在擬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取得「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修課證明」。未提出「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6小時(含)以上修課證明」之同學無法申請學位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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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身分 |
本校107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為必修學生(Mandatory Stud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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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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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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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聯絡方式 |
【中心服務時間 Service Time】 週一至週五(Mon-Fri),09:00-17:00,遇國定例假日公休。 【服務專線 Customer Service】 信箱/Mail:ethics_service@nctu.edu.tw 電話/Tel:03-571-5751 備註/Note:請告知問題、姓名、服務單位(或校名)、學號或帳號、入學年月(僅必修學生)。Please tell us your question, name, unit of employment(or school name), student ID No. or account, and academic year(only mandatory stud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