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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修習各種課程組合之證明核發、加註、畢業門檻列計之一覽

 

 

設置單位核發證明書

列計畢業門檻

本系精進課程

他系專長模組

他組專長模組

本組(系)專長模組

不可

學分學程

微型學分學程

教育學程

(具該類科修習資格者)

備註:
一、本校自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證書發證日期為114年2月後)實施新版學位證書,僅加註輔系、雙主修,不加註學分學程專長。
二、惟為因應目前在學已修習第二專長之在校生,對於在學位證書上加註專長之期待與特殊需求,本校規劃過渡時期配套措施,針對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至116學年畢業時擬領取舊版學位證書加註專長者,採取專案申請方式,申請時間與方式依教務處公告辦理,新版學位證書將於117學年度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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