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大綱上傳事宜,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課務組 通知
115年5月29日 承辦人:雷文翔 分機:82016
主旨:
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大綱上傳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開課實施辦法第6條:「每學期開設之課程,應於該學期選課前公佈開課科目、課程大綱、內容、教材及任課教師,供學生選讀」辦理。
二、115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學制課表訂於115年6月10日(三)公告,第一階段選課訂於115年6月17日(三)開始,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自115年6月3日(三)起開放教師上傳課綱,敬請任課教師於第一階段選課開始日(115年6月17日)前完成課程大綱上傳俾供學生查詢。

三、本次上傳課綱,教務處特別提醒授課教師下列事項:
(一) 成績評定方式務必確認與實際授課情形相符。
近期迭有學生提出成績申訴案件,主要爭點多為「教師於課程大綱所載之評分標準(如:出缺席扣分方式、各項成績佔比等)與實際給分方式不盡一致」,致衍生相關爭議。敬請授課教師務必確保課程大綱內容應確實填列並與實際教學執行一致,評分亦應依學生實際學習表現予以公正評定,以維護教學品質及學生權益。
(二) 第17、18週之彈性授課方式或自主學習時段須妥為安排。
1. 本校實施「16+2」教學週數迄今,雖已賦予師長課程與活動安排之彈性,惟實務運作上,部分課程對於第17、18週彈性學習規劃未盡明確,或未提供學生相應學習指引,致使「+2」週之教學成效難以彰顯,亦衍生學生對於實質授課時數與受教權益之疑慮。
2. 為符應「16+2」彈性授課的理念,並兼顧教學品質,依據115年5月27日行政會議決議,自115學年度起,敬請授課教師針對此兩週彈性上課或自主學習時段,妥為安排具體之教學活動(例如總整課程、線上非同步課程、線上課程、實習課程、實作、企業或展場參訪、展演評圖等規劃),並主動向學生說明學習規範與評量方式,以確保每學分18小時之課程完整性。
3. 另將於教學意見回饋調查問卷研議增列有關彈性教學週學習活動的題項,以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與反應。
(三) 遠距數位課程應提供字幕或建置配套措施。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8日臺教技通字第1142302754號函示,為維護聽障生受教權,遠距數位課程(含同步及非同步)之授課教師,應提供完整字幕內容或建置合理資源配套措施,以落實保障聽障學生獲得平等受教權。
四、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自115年6月3日(三)起開放教師上傳課綱:
(一)路徑: 本校首頁—公開校務—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 校園入口網(教職員均需先行啟用帳號)→登入個人帳號及密碼→ 點選「教師專區→教學相關→課程教學大綱設定」→ 選擇「115」學年度「上學期」之課程名稱後點選 進行編輯課程大綱。
(二)如先前已有開設過相同課程,可於畫面中間「選擇複製課程大綱」選擇欲複製的「學年」、「學期」,勾選課程後並按「選取」,即可自動帶入先前之課程大綱內容,修改後請務必點選「存檔」。
(三)協同課程僅設定登打成績之教師可進行課綱維護,非登打成績之教師不須上傳課綱。
五、專任教師課程大綱準時上傳為升等及評鑑之參考項目(至遲應於第三階段選課結束前完成上傳),亦為獲選教學優良獎之條件(應於第一階段選課開始日前上傳);兼任教師續聘時由教務處提供是否於第三階段選課結束前上傳授課大綱之參考資料送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為免影響專(兼)任教師權益,敬請依限完成。
此致
各系所(開課單位)
各任課教師
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