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大綱上傳事宜,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課務組 通知
114年12月15日
承辦人:雷文翔 分機:82016
主旨:有關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大綱上傳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開課實施辦法第6條:「每學期開設之課程,應於該學期選課前公佈開課科目、課程大綱、內容、教材及任課教師,供學生選讀」辦理。
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學制課表訂於114年12月24日(三)公告,第一階段選課訂於114年12月30日(二)開始,請任課教師於第一階段選課開始日(114年12月30日)前完成課程大綱上傳俾供學生查詢。
三、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自114年12月22日(一)起開放教師上傳課綱:
(一)路徑: 本校首頁—公開校務—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 校園入口網(教職員均需先行啟用帳號)→登入個人帳號及密碼→ 點選「教師專區→教學相關→課程教學大綱設定」→ 選擇「114」學年度「下學期」之課程名稱後點選 進行編輯課程大綱。
(二)如先前已有開設過相同課程,可於畫面中間「選擇複製課程大綱」選擇欲複製的「學年」、「學期」,勾選課程後並按「選取」,即可自動帶入先前之課程大綱內容,修改後請務必點選「存檔」。
(三)協同課程僅設定登打成績之教師可進行課綱維護,非登打成績之教師不須上傳課綱。
四、專任教師課程大綱準時上傳為升等及評鑑之參考項目(至遲應於第三階段選課結束前完成上傳),亦為獲選教學優良獎之條件(應於第一階段選課開始日前上傳);兼任教師續聘時由教務處提供是否於第三階段選課結束前上傳授課大綱之參考資料送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為免影響專(兼)任教師權益,敬請依限完成。
五、另依教育部114年11月28日臺教技通字第1142302754號函辦理。為維護聽障生受教權,遠距數位課程(含同步及非同步)之多元授課形式,授課教師應提供完整字幕內容或建置合理資源配套措施,以落實保障聽障學生獲得平等受教權。
此致 各系所(開課單位) 各任課教師
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