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113-2)學士班畢業生如欲加註第二專長於學位證書,請至註冊組填寫申請表。
一、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核發新版中英文合併之學位證書,僅加註輔系/雙主修。
二、如欲加註第二專長(限學分學程、他系或他組跨域專長模組)於學位證書者,請另申請改製作舊版中文學位證書。
三、申請方式:請於本學期畢業學分初審(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時程)結束後二周內至註冊組登記申請。
四、申請截止日:114年5月2日。
五、逾期未登記申請者,一律以新版中英文合併之學位證書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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