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專業表現優異學生甄選獎勵事宜。
主 旨:公告本校107學年度日間學制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專業表現優異學生甄選獎勵事宜。
依 據:依本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業表現優異學生甄選獎勵辦法」(如附件一)暨「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奬申請辦法」辦理(如附件二)。
公告事項:
一、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學生於各專業藝能領域上之傑出表現與成就,爭取本校榮譽,提供本獎項。甄選範圍包括:藝術與設計創作類、樂曲創作或演奏(唱)類、教育類、語文類、文學創作類、體育類及其他專業表現優良者。體育領域仍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奬申請辦法」辦理,其餘領域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業表現優異學生甄選獎勵辦法」辦理。
二、本獎項甄選結果將於107學年度畢業典禮時頒獎以資鼓勵。獲獎同學若因故延畢,將取消獲獎資格。獎狀將與畢業證書一併發放;奬金將於獲獎同學確認畢業資格後直接匯入銀行或郵局帳戶。
三、學生申請期限:108年3月11日起至108年4 月12日止,有意申請之大學部同學請於截止日前,將填妥之「甄選申請單」(如附件三,空白表單亦可至本校教務處課務組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及相關資料送交所屬系所(紙本、電子檔);申請體育獎項者請另依體育室辦法及申請時間辦理。
四、學系推薦期限:各學系收到學生「甄選申請單」後,請依收件結果進行推薦後填寫「薦送彙整表」(如附件四,務請註明推薦序),於108年4月22日(星期一)前將「薦送彙整表」電子檔及紙本核章,併同學生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課務組辦理提審事宜。
五、本案承辦單位:教務處課務組02-27321104分機82259,e-mail:crl@tea.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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