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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 教育部計畫專任助理」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徵聘 教育部計畫專任助理公告

  • 職務名稱:計畫專任助理。
  • 錄取名額:1名。
  • 應徵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學歷以上者。
    (二)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三)個性積極認真、品行端正,具學校行政或行銷推廣經驗者優先考慮。
  • 工作內容:
    (一)計畫案執行(如教育部補助師培團、學生團及各項補助及委辦計畫)

(二)執行計畫案各項業務、核銷經費及成果報告撰寫事宜。

(三)配合各項計畫案推動事項,協助推廣及引進華語師培團及遊學團。

(四)協助中心行政庶務、活動辦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專長:
    (一)具備規劃、撰寫與執行計劃能力,曾執行補助及委辦等研究計畫、

      活動或具業務行銷推廣經驗尤佳。
(二)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熱誠、認真負責。

(三)英語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良好。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網站基本管理能力

  • 應徵程序:
    (一)應徵文件

1.履歷與自傳。

2.學歷學位證書影本(國外證書需有駐外單位驗證)

3.相關有助審查之資料或證照影本,如語言能力證明等。

(二)應徵方式:凡符合以上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07429日(星期日)17:00,請以電子郵件將所有資料寄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clec@tea.ntue.edu.tw,請於信件主旨上註明:「應徵華語中心計畫專任助理」。以收件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 甄選方式:
  • 初試(第一階段):本中心將進行資格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於107430日(星期一)電話或郵件通知,第二階段複試名單、時間、地點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 複試(第二階段):10751(星期二)面試及筆試(公文寫作)
  • 聘用期間為:1075月初起至1071231日止,薪資依教育部計畫專任助理酬金參考表碩士級人員起薪,享勞健保及勞退(若承辦第二年計畫,經考核合格者得予續約)。
  • 聯絡方式:蔡睿倫小姐 (02)2732-1104分機82025 (clec@tea.ntue.edu.tw)
  • 備註:
  • 本中心工作性質特殊,常須與國外機構聯繫,甚至隨同前往國外招生,應徵工作者須能配合課程或活動辦理在週一至週五晚上或週六、日上班。
  • 若錄取者須於10757日(星期一)前繳交畢業證書並到職,否則依序遞補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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