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已與國立台灣大學簽訂「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詳如說明。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公告
主 旨:本校已與國立台灣大學簽訂「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詳如說明。
說 明:
- 本校為擴大與國立臺灣大學交流,以充分利用兩校教學資源,提升兩校學術水準,特經雙方學校行政會議通過,簽訂兩校之校級校際選課協議書,為兩校推動合作發展再邁前一步。
- 自104學年度起兩校之各開課系所單位不需個別簽訂校際選課協議,且基於互惠合作原則,兩校學生校際選課(以學期課程為限,不包含暑期課程),依原肄業學校規定繳費,免繳開課學校學分費。
- 兩校校際選課初步仍將以校際選課申請表方式進行。學生選修對方學校之科目、學分總數,須依學生原肄業學校相關規定辦理;校際選課之授課、考試、成績等事項,則依開課學校之學則及有關規定辦理。
此致
全校教職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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