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誠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誠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一、 職稱: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二、 職務內容:擔任本中心外籍生華語季班(課程採學季制,一季約3個月)、遊學團及本年度暑期夏令營華語課程教學工作(第一梯次:2015/6/22~2015/07/17;第二梯次:2015/7/20~2015/08/14,週一二三五13:00~16:00)。
三、 名額:數名。
四、資格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依序考慮):
(一)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持有合格證書者。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發音標準(教育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三)具個人或團體班正式華語教學經驗1年以上 (需學校或單位證明,實習年資不予採計)。
五、 檢附資料:
(一)檢附學經歷證書影本、履歷(如附件)、自傳(格式不拘)、教育或華語專業訓練或認證相關證明、華語教學經驗證明(需由任職單位出示之證明)。
(二)檢附華語課程教案及教學狀況概述各一份,教案格式請自行設計(以實用視聽華語新版2-4冊為主)。教學狀況可敘述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或理念,以及曾經指導過的華語班上學生人數、國籍,學習狀況等。如無華語相關教學經驗,請陳述對於華語教學的認識及教學動機。
(三)以上文件請於104年5月5日(星期二)前以電子郵件或掛號寄達(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電子郵件:請傳送至「jessie.shao@tea.ntue.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應徵者全名)」。
掛號郵件:請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篤行樓Y202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邵姵蓉小姐 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六、 甄選方式:
(一)104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公告試教及面試名單,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請上本中心網頁查詢http://r9.ntue.edu.tw/)
(二)104年5月9或10日(星期六或日,視人數多寡安排試教及面試日期,日期、時段,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換)。試教及面試(上午9:00-下午5:00,依公告順序安排試教及面試時間,每位20分鐘,試教及面試各10分鐘)。試教範圍以實用視聽華語(新版)2~4冊為主,請自行選擇;面試以華語文專業知識為主,現場抽籤作答。
(三)104年5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於中心網頁公告儲備教師錄取名單。
※以上日程如無法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七、 聯絡方式/聯絡人:電話(02)2732-1104分機83331 邵姵蓉小姐
八、注意事項:
(一)通過本中心徵選程序並經錄取後,本中心將陸續安排授課,授課期間需配合本中心相關規定與接受指派任務,並且能持續授課至少一學年。
(二)複試通過且經試用期間過後,方為正式錄取。經錄取者,第一季為試用期,且須接受教學視導,並視情況調整教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