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誠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誠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一、 職稱: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二、 職務內容:擔任本中心外籍生華語季班(課程採學季制,一季約3個月)、遊學團及本年度暑期夏令營華語課程教學工作(第一梯次:2014/6/23~2014/07/18;第二梯次:2014/7/21~2014/08/15,週一二三五13:00~16:00)。
三、 名額:數名。
四、 資格(以下三項皆須符合):
(一)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持有合格證書者。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發音標準(教育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三)具個人或團體班正式華語教學經驗1年以上 (需學校或單位證明,實習年資不予採計)。
五、 應徵手續(所有文件請以紙本遞送,恕不接受電子郵件):
(一)檢附學經歷證書影本、履歷(如附件)、自傳(格式不拘)、教育或華語專業訓練或認證相關證明、華語教學經驗證明(需由任職單位出示之證明)。
(二)檢附華語課程教案一式3份,格式請自行設計(以實用視聽華語新版2-4冊為主)。
(三)以上文件請於103年5月2日(星期五)前掛號寄達(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篤行樓Y202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邵姵蓉小姐 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六、 甄選方式:
(一)103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公告試教及面試名單,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請上本中心網頁查詢http://r9.ntue.edu.tw/)
(二)103年5月10或11日(星期六或日,視人數多寡安排試教及面試日期,日期、時段,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換)。試教及面試(上午9:00-下午5:00,依公告順序安排試教及面試時間,每位20分鐘,試教及面試各10分鐘)。試教範圍以實用視聽華語(新版)2~4冊為主,請自行選擇;面試以華語文專業知識為主,現場抽籤作答。
(三)103年5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於中心網頁公告儲備教師錄取名單。
※以上日程如無法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七、 聯絡方式/聯絡人: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25、82026、83331或83335;
邵姵蓉小姐
八、注意事項:(一)通過本中心徵選程序並經錄取後,本中心將陸續安排授課,授課期間需配合本中心相
關規定與接受指派任務,並且能持續授課至少一學年。
(二)複試通過且經試用期間過後,方為正式錄取。經錄取者,第一季為試用期,且須接受
教學視導,並視情況調整教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