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講座補助申請
一、為提升通識課程統整性及融貫性,強化學生學習動機及方向性,激發學生各項潛在能力,歡迎通識課程教師辦理與所授通識科目相關之演講或座談會等活動。 二、每場演講補助額度至多新台幣3,200元整,活動地點限於校內;對象應為通識課程所屬班級學生並得含校內外教職員生;辦理期間自106年9月25日(星期一)起至12月15日(星期五)止,經費需於12月22日前,繳交講者收據、活動簽到表、成果報告電子檔與紙本進行核銷程序。 三、本學期共補助6案,以未曾獲得補助且符合通識課程之核心能力之案件為優先。請於106年9月22日(星期五)前逕送申請表電子檔與教師簽章之紙本申請表予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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