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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第二學期通識課程補助辦理演講鐘點費申請案,請知照

主旨:本校101學年度第二學期補助通識課程教師辦理所授通識課程相關研討會
、專題演講或座談會、論壇等活動之鐘點費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通識課程統整性及融貫性,強化學生學習動機及方向性,激發學生各項潛在能力,歡迎通識課程教師辦理與所授通識科目相關之演講或座談會等活動。
 二、每場演講補助額度至多新台幣3,200元整,活動地點限於校內;對象應為通識課程所屬班級學生並得含校內外教職員生;辦理期間自102年3月4日(星期一)起至6月14日(星期五)止,經費需於6月21日前核銷完畢。
 三、本學期共補助6案,以未曾獲得補助且符合通識課程之核心能力之案件為優先。請於102年3月22日(星期五)前逕送通識教育中心。
 四、檢附申請表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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