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新訂「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辦法」,並自114學年度第一學期(114年8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辦法」1份。
二、旨揭要點公告於本校網站-行政單位-教務處-課務組-「課務組選單」-本組法規Rules-選課相關,請自行下載。
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