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113-1)缺曠課預警作業說明

 
 
依據: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則:
第26條(缺、曠課定義):「學生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為曠課。
第27條:「某一科目缺、曠課累積達該科目授課總時數二分之一者,除已依規定辦理完成停修者外,該科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28條:「經核准請公假、產假者,不作缺課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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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日間學制缺曠課預警問題請洽:02-27321104分機82224
>曠課紀錄如有疑問,請學生洽該課程授課教師確認。
>曠課系統操作問題(含異動權限),請洽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分機82224)。
>缺課(請假)問題(含系統操作),請洽學務處生輔組(分機82055)。
 

缺曠課通知及預警作業時程:

時間    預警時數標準     作業通知
第1-17週 曠課登錄 授課教師於【iNTUE】登錄學生曠課資料 缺曠課時數達該科目總授課時數1/6,【iNTUE】系統即時e-mail通知學生。
第5-6週 第1次預警 學生缺曠課時數達該科目總授課時數1/6 第1次預警學生名單紙本發送相關系所、師長及行政單位。
第8-9週 第2次預警 學生缺曠課時數達該科目總授課時數1/4 第2次預警學生名單紙本發送相關系所、師長及行政單位。
第13-14週 第3次預警 學生缺曠課時數達該科目總授課時數1/3 第3次預警學生名單紙本發送相關系所、師長及行政單位。
第18週     0分科目通知 學生缺曠課時數達該科目總授課時數1/2 缺曠課致科目成績零分學生名單紙本發送相關系所、師長及行政單位,通知單寄送學生並副知家長。